台州曝光5起医保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6-20  10:27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空刷医保卡、冒名刷卡、假发票报销等任何套取骗取基金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现将5起医保欺诈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1:欺诈骗保行为之涉嫌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

经查,2018年仙居横溪济世综合门诊部涉嫌空刷参保人和其门诊部职工的医保卡。空刷项目以“小针刀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颈椎病推拿治疗”“火针”等理疗项目为主。

处理: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予以解除仙居横溪济世综合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移送公安进一步侦查,目前尚未结案。

案例2:欺诈骗保行为之冒名刷卡

经查,临海某村村民何某从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在台州某医院乳腺外科住院10次,前9次都冒用本村村民张某的医保卡进行住院刷卡,涉及医保基金20979.91元。

处理结果: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判处何某及其丈夫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案例3:欺诈骗保行为之重复参保、伪造票据

经查,台州市本级参保人员高某某在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6次转外就医,利用虚假票据零星报销,票据总金额515481.16元,医保基金支出共432429.41元。高某某为台州某企业的挂靠人员,无劳动合同,员工薪资表和员工花名册均无高某某在册。其以杭州企业参保人的身份在某省级医院有16次住院直接刷卡报销,存在重复参保、虚假票据骗取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处理结果: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判决其妻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案例4:欺诈骗保行为之第三方责任

经查,2018年1月温岭某镇村民林某某之子林甲某和其弟林乙某隐瞒其父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及肇事方已承担相关医疗费用的事实,虚构其父林某某是骑三轮车掉沟里造成意外伤害,刷卡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基金29882.36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分别对涉案人员林甲某、林乙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实刑)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和3000元,其骗取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5:欺诈骗保行为之伪造票据

经查,仙居县参保人吴某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先后13次分别伪造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胸科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虚假医疗票据,诈骗医保基金414480.37元。

处理结果:移送公安机关。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并处罚金7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414480.37元。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治病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当成“唐僧肉”,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今年我市将持续高压震慑,集中力量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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