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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19  15:11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我局目前暂无行政许可项目。我局行政执法监管对象主要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监管方式包括对定点医药机构行政监管和协议管理,主要以协议管理为主。2019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数0件,罚没款0元。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处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没款40804.05元,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司法机关0件,因行政处罚被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二、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方位监管措施。一是完善制度管理。重新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硬化协议管理,完善医保医师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与1713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协议。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民政、司法、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8部门,建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印发实施《台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交叉检查方案》,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交叉检查专项行动,共对830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三是创新基金监管手段,建立基于大数据病种分组系统,利用大数据与阳光智能审核系统、进销存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协调配合的大数据反欺诈风险控制体系。2019年,智能审核系统共审核单据7387.6余万条,费用明细5.1余亿条,涉及金额144.7余亿元。

(二)信息公开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情况。我局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等行政执法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局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2019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台州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重大行政行为0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为0件。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监管平台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加强。

(二)建议对策。一是积极争取并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医保基金监管立法,尽快完善基金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快浙江政务服务网医保系统行政处罚模块功能建设。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推进执法监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附件1 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docx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docx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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