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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7  15:16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于1951年,为全民所有乙等公立卫生院,是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r年建成新住院大楼,核定床位40张,现实际开放36张。

二、审批理由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属政府定价项目;(二)依法行政,依职权履职定价;(三)卫生院新院区投入运营,需出台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便于执行。

三、定价依据

(一)平衡同等级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主;(二)考虑病房运行成本及软硬件设施;(三)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四)结合医保报销水平等。

四、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五部分:一是核定收费标准:普通病房双人间45元/床·日、三人间40元/床·日;二是规定床位费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计收;三是规定病房的基本配置;四是规定除收取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五是规定空调的收费标准;

五、收费公示

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执行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政策解读 台医保联发〔2021〕4号 关于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新住院楼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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