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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27  14:41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于2022年2月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什么?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确定市医保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解读机关: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解读人:丁婷  0576-88513323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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