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这些药品费用医保不能报销!
发布日期:2023-10-19  09:10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经常有参保人员在窗口办理业务时咨询,哪些种类的药品不能使用医保支付?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一定可以报销吗?为什么有时候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医保却不支付呢?今天给大家一一解答。


首先,哪些药品医保不支付呢?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医保不支付:

一、一些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种果味制剂,口腔含服剂,口服泡腾剂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其次,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医保却不能报销,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在非定点医药机构购药

根据医保政策,只有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才可以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不予报销(急诊除外)。因此,大家看病就医或到药店购药时,一定要认清医保定点的牌子哦。

二、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

《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规定了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如限儿童,限生育保险,限工伤,限二线用药、限定某种适应症等,只有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用药,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才可以按规定支付。

例如:维生素AD滴剂,《药品目录》规定限夜盲症、儿童佝偻病,只有这两种适应症患者使用,医保才予以支付。

三、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国家药监部门在批准药品上市时,会核准该药品的适应症范围,生产企业要在药品说明书上予以明确。所谓适应症,通俗地说,就是说明书载明的这个药能治什么病或缓解什么症状。当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该药品时,虽然是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也是不予支付的。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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