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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卫生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4-21  15:30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卫生院(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横街分院)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影院路46号,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省级乙等卫生院,单位占地面积321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39.4平方米。该院病房装修开工日期2020年3月1日,竣工验收日期2021年11月17日,病房建筑面积1922.3平方米,核定床位19张。设单人间1张,双人间0张,三人间18张,有免费WiFi、独立卫生间、病床、空调、衣橱、床头柜、床头呼叫器、方凳、床上用品、床柜等设施。

二、审批理由

(一)属政府定价项目;(二)依法行政,依职权履职定价;(三)医疗机构病房已投入运营,需出台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便于医疗机构执行。

三、定价依据

(一)平衡同等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主;(二)考虑病房运行成本及软硬件设施;(三)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四)结合医保报销水平等。

四、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五部分:一是核定收费标准:普通病房单人间70元/床·日、二人间45元/床·日、三人间40元/床·日;二是规定床位费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计收;三是规定病房的基本配置;四是规定除收取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五是规定空调的收费标准;

五、收费公示

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执行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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