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
|
2025年9月30日,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台医保联发〔2025〕7号),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按程序组织开展产科、护理类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的平移测算和规范整合工作,并对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主要内容 规范整合我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删除“静脉血栓风险评估与出血风险评估”等7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支付政策总体平移的原则,将63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特级护理”等56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急诊留观护理”等7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 三、适用对象 规范整合后的项目适用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政策适用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收费的基本单元,是医疗服务计价、执行、评价的基础。 六、新旧政策差异 将我市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国家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项目,并同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台州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 解读人:陈丽 联系电话:0576-88513398 | |||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