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10  14:31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5年9月30日,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台医保联发〔2025〕7号),现就有关政策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按程序组织开展产科、护理类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的平移测算和规范整合工作,并对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主要内容

规范整合我市产科、护理等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删除“静脉血栓风险评估与出血风险评估”等7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支付政策总体平移的原则,将63个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特级护理”等56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急诊留观护理”等7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

三、适用对象

规范整合后的项目适用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适用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政策适用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服务收费的基本单元,是医疗服务计价、执行、评价的基础。

六、新旧政策差异

将我市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国家产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项目,并同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台州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

解读人:陈丽

联系电话:0576-88513398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