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玉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29  10:09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许敏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将辅助生育项目纳入医保 多措并举提升女性生育意愿的建议》(玉第15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育医保政策相关情况

1999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下发《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2000年原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出台《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辅助生殖技术诊疗项目暂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畴。

随着生育政策调整,2022年6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我市同年7月由医保、财政、卫健、税务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及时将全市40多万灵活就业群体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由10个月缩短至6个月,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给予保障。2023年上半年,全市及时足额支付1.1万名产妇生育津贴共计2.8亿元,一定程度保障了女性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同时,进一步提升儿童医疗保障水平,新增癫痫、儿童孤独症2个门诊特殊病种,适当减轻部分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发布,确定基本保障内涵、厘清待遇支付边界、明确政策调整权限、规范决策制定流程,明确“国家建立完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准入、管理政策,明确确定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的程序、规则等。地方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此外,《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发〔2023〕19号)也明确规定:“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完善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适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关于托育体系完善相关情况

我市在全省率先发布《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最先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启动《台州市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评估及修编工作,开展“全面三孩生育意愿和市民期盼”调查,为人口生育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性依据。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明确要建立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为主,家庭托育点、社区驿站等为补充的“5+X”多元化普惠性办托体系,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促进普惠托育发展政策支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兴办托育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5个,其中普惠型托位占比达70%以上。

我市在全国率先将公办纯托育机构县级全覆盖建设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积极探索城镇社区家庭托育点建设,在路桥建成全国首家依法注册(工商登记)、合规备案(卫健备案)的家庭托育点。打通托育与学前教育体系,全面编制(修订)市区及其余6个县市的幼儿园(含托育)布局专项规划,积极实施“托幼一体化”集成改革。2022年,全市已备案托育机构已达519家,总托位数25764个(总托位新增8590个),千人托位数为3.87个,居全省前三。目前的托育机构乡镇覆盖率已达80%,提前完成共富等年度考核任务。

三、关于婚前医学检查相关情况

婚前医学检查由卫健部门确定常规项目。民政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婚前保健宣传等工作。近年来,市民政局以婚俗改革工作为抓手,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加大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在候登大厅利用大屏滚动播放走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琴瑟》等宣传片并普发《新婚新育知识读本》,向新人宣传适龄生育、优生优育等婚育观念。在情人节、七夕节、99、双十等特定时间节点,举办新婚课堂,教育引导新人强化婚姻家庭责任,树立正确婚育观。仙居县依托神仙居旅游景点流量向游客、新人开设公开课52堂,辅导3600余人次,温岭市创新家庭教育新思路,建立婚姻家庭学院,持续化、系统化开展婚姻家庭知识教育。

四、关于生育文化宣传相关情况

2022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构新型婚育文化弘扬婚育新风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工作,推动民政、团委、妇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助力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市文明办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婚事新办简办,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举办全市“迎亚运·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活动,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发布《新时代婚育文化建设倡议书》,组织开展千场“婚育新风进万家”主题宣讲活动,推动新型婚育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民政部门大力推进婚俗改革,通过组织集体婚礼、宋韵中式婚礼等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各级团委常态化开展“青亲恋”青年交友联谊活动,加强对青年群体婚恋观的教育引导。各级妇联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发挥好家风示范引领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建议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畴。台州市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我局也将积极向省医保局呼吁建议,借鉴部分省市的保障措施,把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技术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帮助更多有生育意愿的不孕家庭实现优生优育,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

二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力推进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构建两性婚育、生育力保护、儿童成长和家庭建设全方位的友好支持。

三是提高生育服务数字化支撑水平。深化“浙里基本公共服务”应用,提升民生关键小事智能速办水平,以家庭为单位推动育儿公共服务供给更精准有效。全力推进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和“网上办”“掌上办”,提升群众便利度和满意度。打造数字化婚配场景,更好满足年青一代婚恋社交需求。

四是做好监测分析,实现人口政策精准滴灌。定期深入开展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调查,全面系统和及时掌握全市符合政策的人群数量、年龄结构、行业分布、城乡分布,密切监测分析生育形势和适时研判人口变动趋势。借助大数据,加强生育支持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分析,聚焦群众所虑所盼,推动政策的动态更新和迭代升级,实现政策的精准滴灌,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用。

五是持续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我市将继续宣传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婚育观,助力女性生育意愿转变提高。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王宇星

联系电话:88513302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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