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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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椒江区下陈街道当地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的增长,为了更好地满足需求,相关部门批准了下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的装修并投入使用。该院病房装修开工日期2017年9月28日,竣工验收日期2019年1月9日,核定床位84张,目前开放40张。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文件要求,现对该医疗机构床位收费进行核定。 二、制定依据 (一)平衡同等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主; (二)考虑病房运行成本及软硬件设施; (三)兼顾社会承受能力; (四)结合医保报销水平等。 三、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五部分: 一是核定收费标准:双人间45元/床·日,三人间40元/床·日; 二是规定床位费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计收; 三是规定病房的基本配置; 四是规定除收取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 五是规定空调的收费标准。 四、适用对象 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病房。 五、注意事项 本床位费标准自2024年10月25日执行,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关键词解释 “计入不计出”原则,即在计算费用时入院当天计收一次,出院当天不收。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576-88513398 联系处室:台州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基金监管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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