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黄第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01  15:26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陈主锐、赵志兵、周兴、徐华青等4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有序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黄第2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台州按照“政府引导、定位补充、投赔简便、商业运作”原则,建立面向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推出“浙里惠民保”(台州利民保),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以人保财险为主承保单位的5家保险公司作为共保体,共同承担保险责任。运行两年多,台州“浙里惠民保”已累计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5亿多元,每年赔付率均在90%以上,基本实现与基本医保紧密衔接,发挥梯次减负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逐渐被群众认可并接受。

一、我市“浙里惠民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投保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共保体合力开展宣传,矩阵式配置宣传资源,积极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健康保障理念。二是通过台州“阿福讲白搭”等栏目、台州日报APP等渠道开展各县(市、区)理赔案例系列宣传,送赔款上门,扩大宣传影响力,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开展全市巡回宣讲,结合医保强基培训计划,制定巡回宣讲方案,组建市级讲师团,分阶分层开展宣讲活动。全市2024年度投保人数310.96万人,投保率53.58%。

(二)待遇保障方案优化情况。一是扩大保障范围,自2023年起,将合理自费费用保障起付线下调至1000元,自费药品种类扩大至1860种。放宽特药购买渠道,同时将5种出生缺陷药品纳入特药保障范围。二是实行长缴多得,自2023年起,对连续参保人员的保障责任二和保障责任三提升报销比例,连续2年参保提升2个百分点,连续3年参保提升5个百分点。三是提供高额倾斜,对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人员,增加责任四高额费用保障,对高额医疗费用人群进行再保障。四是兜底困难群众,根据“浙里惠民保”资金赔付情况,进一步化解困难群众就医费用,降低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三)服务质量提升情况。一是多渠道答疑解惑。设立政策咨询日,确定每月18日、28日为“浙里惠民保”政策咨询日,市县共保体单位分别设点开展政策咨询服务,现场解答群众政策、理赔等方面问题。设立“浙里惠民保”客户服务专岗,安排业务骨干解释答疑,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优化线上功能。在“台州利民保”公众号上增加个单预约、线上理赔预审资料上传等功能。每月定期更新理赔金额数据,参保人可自主查询本年度内的理赔金额情况。理赔预审资料上传功能实现远程理赔资料影像递交,避免理赔多次跑。

(四)相关部门监管举措。一是建立全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浙里惠民保”运行情况汇报,梳理解决“浙里惠民保”相关问题。二是丰富监管手段,每年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浙里惠民保”项目开展审计,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持续督导落实《关于深化浙江省惠民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跟踪检测和运行分析。三是组织实施“浙里惠民保”投保考评工作,设置投保完成情况、人员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度等指标,开展考评并通报,督促共保体成员单位绩效提升。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政府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推动型的角色定位,在制度顶层设计、赔付规则确定、资金监管等方面发挥好指挥棒的作用,在责任范围内支持商保公司进村入户宣传。

二是完善投保工作模式。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充分发挥商保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在产品设计、运营管理、赔付清单制定、经办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和优势。

三是聚焦惠民保障。稳定投保率,巩固当前不低于90%的赔付率,让参保人群更有获得感,进一步提高赔付人群覆盖面、惠及更多人群。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畅通咨询渠道,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浙里惠民保”故事,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提高群众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王宇星

联系电话:88513302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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