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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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林委员: 您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台州市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建议》(第202411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在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将“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参保人数2000万人以上”列入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我局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统筹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残联、税务等相关市级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多方力量,加快推进工作。二是排查掌握底数,对全市长护险对象数量分布、评估和护理服务机构及人员底数全面开展摸排,重点对重度失能需求人群数量、分布进行摸底。三是起草实施意见,在反复论证、实地调研、多方协调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其他城市试点经验,形成《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四是开展风险评估,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论证。五是推动体系构建,积极协调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深入攻坚整体谋划基金管理、评估管理、服务管理、协议管理、经办管理等“1+N”配套文件,全面构建制度体系。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按照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在此基础上,会同市财政、民政、卫健等部门,从8月起建立失能评估专家库,开展培训、机构定点申请、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经办服务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出台经办管理暂行办法、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基金收支管理规范暂行办法、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护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市顺利落地提供有力的政策制度、经办服务和队伍建设等支撑。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王宇星 联系电话:88513302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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