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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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规定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编制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1.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2.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3.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4.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5.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一、本单位、本条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4年,全市医保部门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目标,以提升依法行政素质为重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刑衔接”、执法公示等工作全年相关数据及同比变化,行政执法工作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全年相关数据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医保发〔2020〕35号),本部门尚无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4宗,均为普通程序,其中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处罚45宗,对参保人的处罚39宗,罚没收入363.36万元。相比2023年情况(案件45宗,罚没收入70.33万),2024年度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数、罚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86.67%、416.65%。 3.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941次,相比2023年情况(行政检查889次),同比增长5.85%。 4.“行刑衔接”实施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行刑衔接”案件25宗,行转刑立案22宗,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3宗。 5.执法公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录入,处罚结果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目上进行了公开,公示内容准确、规范。 6.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实施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注重信息赋能。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远程视频监管全覆盖。建立视频监控巡查工作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开展视频巡查、数据比对,对异常情况可及时掌握、处置。 加强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开展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培训,深入解读监督管理条例、行刑衔接等监管政策;开展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释法,增强震慑作用,提升医药机构法治意识;向社会群众宣传举报投诉平台与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 强化公众监督。聘任社会公众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建立医疗保障清风监督员制度,邀请社会监督员、“行风监督员”、行业代参与执法监督、检查,增加基金监管的透明度及群众的参与度。 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在案件查办、警示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作为机构改革部门,存在执法工作经验不足,执法手段单一、数字化智慧执法存在短板、普法宣传创新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下一步,本部门将继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一)推进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案卷评审,规范文书制作、提升办案水平。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卫健、市监、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持续实行日常监管、智能审核、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附件2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3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附件4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附件5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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