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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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温岭市箬横中心卫生院创建于1951年,担负着箬横镇近15万人口的医疗、保健、预防、公共卫生管理的工作,为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改善医疗环境,增强群众对健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卫生院经有关部门批准异地迁建,新院区位于箬横镇横滨大道800号,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核定病房床位数165张,现实际开放160张。 二、审批理由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属政府定价项目;(二)依法行政,依职权履职定价;(三)卫生院新院区投入运营,需出台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便于执行。 三、定价依据 (一)平衡温岭市内同等级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主;(二)考虑病房运行成本及软硬件设施;(三)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四)结合医保报销水平等。 四、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七部分:一是核定收费标准:普通病房双人间35元/床·日、三人间30元/床·日、五人间25元/床·日;二是规定床位费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计收;三是规定病房的基本配置;四是规定除收取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五是规定中央空调的收费标准;六是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对收费公示作了规定;七是规定具体执行时间。 五、收费公示 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执行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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