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15  10:49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19年12月31日,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原因和医疗保障制度尚在逐步建设过程中,公立医疗机构收入中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相对偏低,而药品、耗材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费用高且存在不合理使用现象。同时,医生培养周期长、技术难度大、职业风险高,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从医。因此,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压缩不必要的药品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的检查检验腾出空间,提高偏低的医疗服务价格,改善医疗收入结构,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改革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

2.《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8号)

三、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一是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二是结构调整,通过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三是有升有降,降低检验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逐步到位,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是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次改革涉及6类、416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370项、价格降低项目46项,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检验项目价格;理顺儿童医疗服务价格;不分初学驾驶员体检和其他驾驶员体检,统一为每人次25元。

(三)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

(四)实施范围

台州市级及各县(市、区)级公立医院。

(五)主要举措

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为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调整方案落地生效。

2、细化责任分工。医保部门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支付,并与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DRGs等支付方式改革配套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和医疗费用监测等工作。各级公立医院院长是落实调整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3、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公立医院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和引导,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4、加强监管评估。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每半年组织对调整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定期通报执行及评估情况。将调整方案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公立医院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考核。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