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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2-07  15:07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一)为更好满足台州人民医疗保健需求,台州市人民政府和温州医科大学决定全面合作办医,共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台州院区)。该院区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前进村188号,按三级甲等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建造,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总投资6.1亿元,床位400张,目前实际开放150张。

(二)医院于2018年12月24日开始试运营,2019年4月正式全面开诊,2018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27日分别经台州市发改委、卫计委和人力社保局和台州市医保局、卫健委批准,2019年和2020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暂参照三级甲等医院的收费标准试行一年。

(三)台州妇女儿童医院属于医疗合作引进项目,按三级甲等妇女儿童专科医院标准建设,医院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全面管理、运营,实行一体化、同质化的管理和发展。相关专家团队由原来的动态派驻制调整为固定常任制,带动学科的发展,2020年医院新生儿科学被评为台州市医学重点学科,3个项目获台州市社会科技A类立项,5个项目获B类立项医院建设发展有一定的特殊性。

二、审批理由

(一)《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属政府定价项目;(二)依法行政,依职权履职定价;(三)医院暂定试行标准到期后,需确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标准。

三、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二部分:同意2021年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继续参照三级甲等医院的收费标准试行一年,医保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是要求医院严格执行台州市政府与温州医科大学签订的战略协议有关规定,积极筹备做好等级医院评审的前期工作。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政策解读 台医保联发〔2021〕2号 关于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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