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1000MB18037294/2021-00002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2-04

统一编号:

ZJJC73-2021-0001

有 效 性:

有效

文  号:

台医保联发〔2021〕2号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2-07  15:28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继续参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收费的请示》(台妇儿〔2020〕8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与温州医科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为按三级甲等标准建设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权负责运营,实行一体化、同质化管理。医院依托温附二院的优质资源,自2018年4月份建成开诊以来,业务量稳步上升,相关专家团队由原来的动态派驻制调整为固定常任制,带动学科的发展,2020年医院新生儿科学被评为台州市医学重点学科,3个项目获台州市社会科技A类立项,5个项目获B类立项。鉴于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的建设标准、管理和运营情况,同意医疗服务价格参照三级甲等医院的收费标准试行一年,医保支付按相关规定执行。请你院积极筹备做好等级医院评审的前期工作。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台医保联发〔2021〕2号 关于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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