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台州市立医院新院区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9  11:51 信息来源: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台州市立医院新院区坐落于台州浙东医养项目内,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东)581号,占地140余亩,总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总投资17.7亿元。该迁建工程于2016年3月2日开工,竣工验收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病房共16层,建筑面积95194平方米,核定床位1200张。设双人间292间,三人间156间,有免费WiFi、独立卫生间、陪客躺椅、病床、衣橱、空调、床头呼叫器、床上用品、床头柜等设施。

二、审批理由

(一)属政府定价项目;(二)依法行政,依职权履职定价;(三)医疗机构病房已投入运营,需出台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便于医疗机构执行。

三、定价依据

(一)平衡同等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为主;(二)考虑病房运行成本及软硬件设施;(三)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四)结合医保报销水平等。

四、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分五部分:一是核定收费标准:双人间65元/床·日,三人间50元/床·日;二是规定床位费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计收;三是规定病房的基本配置;四是规定除收取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陪人躺椅、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五是规定空调的收费标准。

五、收费公示

医院应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价格行为,自觉接受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执行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台州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基金监管处)

解读人:陈丽

联系电话:0576-88513398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